(圖片由交警提供)
(晚報記者 念樓) 市區(qū)常有汽車駕駛員發(fā)現(xiàn),在路上緩慢行駛時,旁邊一輛電動自行車“嗖”一下就開過去了。有些電動自行車越開越快,時速甚至能達到五六十公里,而這種快到“飛起”的速度,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無疑危險重重。昨天從交警部門了解到,針對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的行為,交警采用移動測速設備進行抓拍處罰試點,并且已開出罰單。
8月14日下午3點24分,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至濱湖區(qū)劉閭路月季路路口,因為超速被交警攔了下來。測速設備顯示李某的車速為30千米/時,超過法定最高時速15千米/時。交警隨即進行現(xiàn)場查處,對超速行為作出罰款20元的處罰。據(jù)悉,這是全市開出的首張電動車超速處罰決定書。當日,交警共處罰了5起電動車超速違法行為。濱湖交警大隊民警陶思行說,目前一線交警經(jīng)過專門培訓,開始試點使用移動測速儀。測速設備架在一個三腳架上,看起來像個大照相機,既可以測速又可以同時拍照取證。民警說,這個設備方便攜帶,能夠在不同路段上操作,而且限速抓拍參數(shù)可以調(diào)整,測量比較精準,平時測汽車超速一樣派得上用場。交警表示,測速抓拍是希望電動自行車安全行駛,不要開太快,如果時速開到三四十公里,一旦發(fā)生碰撞就剎不住連人帶車摔出去了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時,在非機動車道內(nèi)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?墒乾F(xiàn)實當中,有的駕駛?cè)藶榱粟s時間或者見路況好,會習慣性地提高車速,更有甚者,還把老式電動車的限速裝置偷偷拆掉。隨著《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全面施行及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“百日整治”專項行動持續(xù)深入開展,無錫交警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、逆向行駛、違法載人、不按規(guī)定車道行駛、不戴頭盔等重點交通違法進行嚴查嚴處。一組數(shù)據(jù)顯示,今年上半年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亡人事故和死亡人數(shù),占全市交通亡人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(shù)的42.91%和42.13%,7月份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以來,這一數(shù)據(jù)降至32.5%和32.5%,亡人事故占比、同比均有明顯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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